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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制定本准则。 

第二章 义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内部控制,与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关内部控制的概念一致。 控制,是指内部控制一个或多个要素,或要素表现出的各个方面。 

第三条 认定,是指管理层在财务报表中作出的明确或隐含的表达,注册会计师将其用于考虑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型的潜在错报。 

第四条 风险评估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以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无论该错报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而实施的审计程序。 

第五条 经营风险,是指可能对被审计单位实现目标和实施战略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状况、事项、情况、作为(或不作为)而导致的风险,或由于制定不恰当的目标和战略而导致的风险。 

第六条 特别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识别和评估的、根据判断认为需要特别考虑的重大错报风险。

   (全文见附件)

    附件:1211.pdf



联系电话:前台:010-69431888       审计:赵老师 1362 138 9950 

                  评估:段老师 1367 116 0158   

                  造价:赵老师 1391 136 0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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