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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将分析程序用作实质性程序(即实质性分析程序),以及在临近审计结束时设计和实施分析程序以有助于对财务报表形成总体结论,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除本准则以外,其他审计准则也对注册会计师使用分析程序作出了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将分析程序用作风险评估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规定了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这些程序可能包括实质性分析程序。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使用分析程序时,还需要遵守这些准则的规定。 (全文见附件)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