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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作为消费者,在交完所谓的定金后,后悔不想买了,那么此时,可能只有少数人能够拿回来定金,但更多的情况是完全没法退。这是因为,定金与订金完全就是两码事。
一、订金与定金,天差地别
      实际上,这两者在法律依据上差别极其大。定金表示对合同有担保性质的资金。
      支付定金后,你单方面后悔不履行合同,就不能要求退还定金。倘若是由于接受定金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则卖家要双倍返还定金。
很多人看房买房,买家刚开始看房不错就定了,之后又看到另外的楼盘更便宜,一旦你反悔,想要回定金,这属于你单反后悔,对方是可以不退你交的定金的。反过来卖方万一觉得有出价更多的新买家,不想卖给你了,就要退还你双倍定金。
      但是订金就不同了,因为法律上规定,订金是被视为合同可以履行情况下而预先支付的合同款项。
      也就是说,如果合同执行中不出乱子,那么订金就是合同付款金额中的一小部分。但如果合同执行不了,不管是哪一方的责任,订金都是可以退的。
二、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的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区别:
        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只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具有担险性)。

2.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3.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
       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预付款或损失赔偿金。
       相比之下,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下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制裁。为避免损失,与他人签合同时,一定要留点神,看准了。


文章来源: 孟彬财税讲堂、搜狐网、会计家。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以上信息,侵权必究。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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