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 文章
搜索
首页 >> 行业资讯 >>交流学习 >> 公司租赁的职工宿舍发生的装修费113万元取得了专票,能否抵扣增值税?
详细内容

公司租赁的职工宿舍发生的装修费113万元取得了专票,能否抵扣增值税?

请问

公司租赁的职工宿舍发生的装修费113万元取得了专票,能否抵扣增值税?

答复

需要区分情况来判断。

1.若是公司租赁的职工宿舍是专门用于职工居住的,发生的装修费则属于专用于集体福利的费用,取得的专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2.若是公司租赁的职工宿舍是既用于职工居住的、有用于生产经营的,发生的装修费则不属于专用于集体福利的费用,取得的专票允许抵扣增值税。

参考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参考二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90号 )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联系电话:前台:010-69431888       审计:赵老师 1362 138 9950 

                  评估:段老师 1367 116 0158   

                  造价:赵老师 1391 136 0492  


联系邮箱:xinhebiaozhun@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仓上小区37号楼3层2单元302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