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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情况如何入账1.公司购买3510元手机 这样入账 情形一: 购买的手机,用于日常经营与管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入当期费用,可以抵扣增值税。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3106.2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03.8元 贷:银行存款 3510元 注意: 手机由于更新换代比较快,一般不建议计入“固定资产”,可以计入当期损益。 情形二: 购买的手机,用于员工发福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入职工薪酬,不得抵扣增值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3106.2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03.8元 贷:银行存款 3510元 再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403.8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03.8元 注意: 用手机当做福利发放职工,属于个人性福利,应当并入当月工资代扣“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情形三: 购买的手机,用于随机当做礼品送给客户,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入业务招待费,不得抵扣增值税。 借:管理费用--招待费 3106.2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03.8元 贷:银行存款 3510元 借:管理费用--招待费 403.8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03.8元 注意: 购买的手机用于随机当做礼品送给客户,属于业务招待,应当按照“其他所得”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 情形四: 购买的手机,取得发票为个人抬头,属于个人消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不得计入公司费用。 2.办公室购入桶装水 “办公费”还是“职工福利费”? 举例: 今天查看一家公司老会计做的账,发现该家公司的老会计,把平时办公室购买的桶装水计入了“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从而导致公司历年来的福利费一直大大超过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标准,但是老会计从来没有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增处理,留下了非常大的涉税风险! 殊不知,好多账务风险都是由于会计不懂政策错误的入账人为造成的。 桶装水计入什么科目? 公司办公室购买的桶装水,属于“管理费用-办公费” 哪些费用属于福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3.高铁票1090元,计入“差旅费”吗? 案例: 我单位的员工回家探亲,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允许报销员工探亲期间来回高铁票,4月份小王报销探亲车票金额1090元。 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1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元 贷:银行存款 1090元 以上处理是否正确?这张车票能否抵扣增值税? 答复: 以上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是错误的,这张1090元的高铁票不是差旅费,属于福利费,是万万不得抵扣增值税的! 正确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090元 贷:银行存款 1090元 结转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109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090元 提 醒: 若是报销的车票按照福利费来抵扣了,应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元 贷:银行存款 1090元 然后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9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90元 来源: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