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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工资这些情形不能有

收入申报容易引起税务局重点关注,以下情形,需要企业和会计重点注意:

1.故意混淆劳务和工资申报。

2.单位员工的工资长期为0元、5000元。

3.部分规模较大或经营状况较好的单位长期申报税额为0元。

4.补贴不申报个税。

5.公司年终存在向自然人股东分红未代扣个税现象。

6.虚增人员分摊工资。

7.存在聘用退休人员、临时人员上班但是未申报个税,支付外部人员劳务费虽已代扣个税,但是没有申报个税现象。

8.随意变更税目,错误适用税目。

9.年终一次性奖金只能按规定享受一次,有部分单位存在一直已发放、从来未申报的现象。

10.扣缴义务人在填报申报表时随意添加免税项目。

目前,绝大多数人是没有免税项目的,免税项目要符合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才可以填报。

11.党费、年金等费用填入其它项目。

党费不是扣除项目,年金有专门的填报栏目。

12.对申报收入数据随意加工,填报数据不实。

申报收入要求如实填报,有单位对政策理解错误,在申报收入时填入已扣除三险一金和基本扣除数字,造成扣除项目重复计算,导致少缴税款。


来源: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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